三级绿地养护质量总体要求与标准
一、绿地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,植物配置基本合理,植物长势较好,裸露土地不明显。
一、园林植物
1.生长正常。达到正常形态,生长势较好。
2.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,修剪及时,无明显枯枝死叉。分枝点合适,枝条粗壮,行道树不影响正常交通,缺株率不超过1%,绿地内无死树。
3.树木新梢生长基本正常,叶片大小、颜色正常,在正常条件下,有黄叶、焦叶、卷叶和带虫尿、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%,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%以上。
4. 绿篱、花带轮廓基本清晰、整齐美观,无残缺。
5.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,覆盖率90%以上,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8%。
6. 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,园林植物无严重病虫危害状,树木的主干、主枝、小枝上无寄生物存在。
7. 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,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,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,覆盖率不得低于70%。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。
二、绿地养护各分项具体质量标准
1 乔木养护管理质量标准
2 棕榈科植物养护管理质量标准
3 花灌木养护管理质量标准
4 草坪草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
5 地被植物养护管理质量标准
6 竹类养护管理质量标准